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是直接为广州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服务而建立的环境监测机构。为维护和改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环境质量,及时提供环境要素。同时热情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 监测服务有承诺。为确保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企业尽快进入试、投产,环境监测站积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在企业向环境监测站报送环评报告书批复及试投产申请批复等资料,并落实拟定监测委托书后,环境监测站即可提供监测服务。 环境监测站定期和不定期对辖区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也为环境管理提供仲裁的环境监测。 监测站的服务收费,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1996]64号)收费标准核定,并由银行代收。 环境监测站每天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环境质量各种要素进行监测,并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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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严格要求,抓好自身队伍建设。依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核定排放超标倍数、核定超标准排污费。 工作做到六公开:排污收费的基本程序、排污申报的认定、排污量的核定、排污费的计费依据、滞纳金的计费依据、排污收费的征收标准均公开。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类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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