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保税物流园区检验检疫综合服务楼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计投[2008]18号文批准,广州保税物流园区检验检疫综合服务楼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建设单位)
广州金保贸易有限公司(代业主)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李 工 联系电话:88397195/13660019754
招标代理:广东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路121号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7257569/15920331992
二、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广州保税区货检场
概算投资额:约4600万元
建设规模:本工程属于中型公共建筑,负一层建筑面积2759平方米,首层至五层建筑面积87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466平方米。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四、报名时间:2008 年 7 月 2 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联 系 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7257569/15920331992 传真:020-87251313
五、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市建委有效备案。
5、投标人2004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本监理项目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资格预审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前7名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表一);
2、资格预审择优评分的证明材料(附表二)。
八、其他说明:
1、 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 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开发区网站,所有信息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3、 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资审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招标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
广州金保贸易有限公司(代业主)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 日
附表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资料)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投标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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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报名资料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报名人确认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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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报名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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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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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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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申请公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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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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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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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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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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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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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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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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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州市建筑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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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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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项目总监资格证书
复印件 |
注册证书及
年检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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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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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项目总监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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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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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业业绩情况:(从2004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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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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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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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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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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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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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五.7、8、9点要求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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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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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由投标单位代表;
2、此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表格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案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资料)》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依据;
原件审核情况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案人员与投标单位代表对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案人员签名:
投标报名单位代表签名:
年 月 日